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现场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19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周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选举并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陈佩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陈佩卿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9月17日
附件:
个人简历陈佩卿,197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2年8月到2015年8月,任杭州余杭良渚组团管委会、杭州农副物流中心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处长,杭州余杭良渚组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农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到2016年4月,任杭州良渚新城管委会、杭州农副物流中心管委会组织人事处处长,杭州余杭良渚组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杭州农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4月到2017年7月,任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到2018年12月,任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陈佩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