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韩智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件许可【2019】1583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韩智发行26,031,202股股份、向桂杰发行9,768,356股股份、向北京亦庄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451,965股股份、向孙福成发行2,011,131股股份、向吴亚光发行2,011,131股股份、向张永全发行28,578股股份、向曹莉发行1,206,677股股份、向长沙联创永锋鼎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68,733股股份、向郭雁艳发行445,712股股份、向丛萌发行306,427股股份、向高喜国发行278,570股股份、向张荣森发行278,570股股份、向李华发行245,142股股份、向杨俊霞发行222,856股股份、向李建军发行222,856股股份、向卓海涛发行122,571股股份、向盛光文发行111,428股股份、向王建军发行111,428股股份、向施亮发行111,428股股份、向范丽娜发行111,428股股份、向杨勇强发行100,285股股份、向秦建良发行100,285股股份、向高理云发行89,142股股份、向蔡隽发行89,142股股份、向邱新豪发行66,856股股份、向郭建强发行55,714股股份、向王珲发行55,714股股份、向王文超发行55,714股股份、向张国栋发行44,571股股份、向闫永明发行44,571股股份、向李东元发行44,571股股份、向沈永会发行33,428股股份、向胡英斌发行33,428股股份、向宋哲明发行33,428股股份、向崔海群发行33,428股股份、向潘志国发行33,428股股份、向李建民发行22,285股股份、向袁涌发行22,285股股份、向董辉发行22,285股股份、向尹凯旋发行22,285股股份、向刘广芳发行22,285股股份、向封开军发行22,285
股股份、向刘国强发行22,285股股份、向王靖宇发行11,142股股份、向陈琳亮发行11,142股股份、向张利刚发行11,142股股份、向毛东风发行11,142股股份、向龚吕发行11,142股股份、向乔健发行11,142股股份、向高剑发行11,142股股份、向杨超望发行11,142股股份;向韩智发行634,46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桂杰发行238,0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孙福成发行49,01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吴亚光发行49,01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曹莉发行29,41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