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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8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晓华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股份180,967,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53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人,代表公司股份180,922,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4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人,代表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2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8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5%;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2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8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5%;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2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8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5%;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22,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85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55%;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斌、金川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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