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张浩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王建增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上述2名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56万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6万股后,公司总股本由44,678.7857万股减至44,676.2257万股,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由44,678.7857万股减至44,676.2257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