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接入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计划以信用或担保方式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