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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嵘)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嵘)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嵘,1971年出生,在职教育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昆明市侨联经济服务中心主任、昆明市虹桥旅行社经理、云南世博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宏州副州长、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致公党云南省委主委、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十一届云南省政协常委、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西南区域集团云南地产副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积极履职,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公出差请假1次,本人已提前向公司请假说明情况,未出现无故缺席的情形。

针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内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议案。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进行了充分沟通,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同时,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进行审议,最终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积极与内部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审计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了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和内部治理情况,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公司相关报道等,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重点事项

(一)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三)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公司组织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意见。

(六)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聘请或者解聘财务总监的情况。

(七)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意见。《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总体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嵘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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