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的审批决策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投资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关联交易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