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27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