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哲锋 麦荣昌 杨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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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