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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精创: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1、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人民币100-300万元(税前);

3、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5、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万元/月,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酬;

6、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如下职级发放:

序号职级薪酬(万元)
1总经理100-300
2副总经理50-200
3董事会秘书50-100
4财务负责人50-100

3、同一人兼有多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高级别确认其薪酬区间,不重复计算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仍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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