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对公司自2019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自2019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或重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