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张曙华及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23年5月11日,张曙华及中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减持,发生变动比例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2021年12月29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752,500股,占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总股本的4.754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权益变动原因 | 持股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张曙华 | 2021/12/30,2022/6/6 | 大宗交易减持 | 5,699,600 | 2.7785% |
2022/1/12-2022/7/29 | 集中竞价减持 | 4,052,900 | 1.9757% | |
合计 | 9,752,500 | 4.7542% |
上述权益变动后,张曙华持有公司17,035,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中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不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3,103,44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8,238,82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经过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先生、中信电子合计持股数量为44,430,124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17.9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注] | |
张曙华 | 26,788,279 | 13.06% | 17,035,779 | 6.86% |
中信电子 | 27,394,345 | 13.35% | 27,394,345 | 11.04% |
汇总 | 54,182,624 | 26.41% | 44,430,124 | 17.9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信息发展2023年4月30日的总股本205,135,376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48,238,824股计算。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