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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6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名下位于阜新市开发区E路55号的共5栋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33,530.34平方米、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9,240.00平方米)抵押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用于申请不超过敞口10,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抵押期限为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求为准,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二、审批决策程序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抵押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授信及贷款相关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上述抵押房地产存在因公司未能偿还相应贷款导致所有权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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