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债券代码:123011 债券简称:德尔转债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6号)同意,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4.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816,798.4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223,2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建设项目 | 38,214.66 | 38,214.66 |
2 | 汽车电子产业化项目 | 22,186.48 | 18,766.37 |
3 | 新型汽车部件产业化项目 | 14,625.15 | 13,018.97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95,026.29 | 90,000.00 |
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调整及变更的原因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资产负债结构、下游汽车市场情况等相关因素,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建设项目”金额由38,214.66万元调整为20,322.32万元,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归还银行贷款”金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为8,600.00万元。此外,由于国际新冠疫情、汽车芯片短缺等相关事项影响,公司决定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汽车电子产业化项目”、“新型汽车部件产业化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下游汽车市场情况、客户订单情况择机推进该等项目建设,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2、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机电一体化汽车部件建设项目 | 38,214.66 | 38,214.66 | 20,322.32 |
2 | 汽车电子产业化项目 | 22,186.48 | 18,766.37 | - |
3 | 新型汽车部件产业化项目 | 14,625.15 | 13,018.97 | - |
4 | 归还银行贷款 | 20,000.00 | 20,000.00 | 8,600.00 |
合计 | 95,026.29 | 90,000.00 | 28,922.32 |
注:本次调整及变更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合计不超过30%。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