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公司 3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瑞红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总经理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