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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19-062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90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7,250,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49,05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6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额

投资进度

项目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年产

1

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

6,108.61 0 0.00%

2020

01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

6,041.31 791.18

13.10%

10

年产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

7,214.99 7,214.99 100.00%已完工

三、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年产 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年产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 2020 年1 月 01日

12

年产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

项目

2019 年10 月 01日 2020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布局后,公司持续进行市场调研,针对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

的提升、产品标准细化、产品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诉求,公司总体评估后,制定了通过进一步加强工艺自动化提升、细化产线标准进行差异化生产等优化方案,最终实现产品质量升级、市场整合等目的。

同时,公司作为一家精细电子化学品的生产企业,根据近两年环保、安全方面的法规变化要求,公司对项目中涉及环保、安全方面的实施具体内容进行改进,同时针对原有工艺的自动化水平进行了设计改进,全力推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公司未来项目的安全可靠性。

而在外部环境方面,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整体投资环境趋于谨慎,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以及对投资风险控制的考虑,公司谨慎的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

基于上述的变化因素,致使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

经审慎研究,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 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项目”难以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布局,最大程度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放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 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年产3,000 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 A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次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年产1万吨顺酐酸酐衍生物扩产项目”和“年产3,000吨新型树脂材料氢化双酚A项目”进行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濮阳惠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濮阳惠成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案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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