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张骞简历
张骞先生,男,1989年9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2013年7月至2021年11月,供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任执行总经理。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