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了公告,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8,652,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49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4,253,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4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98,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17,2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7,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0%;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