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对照表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并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若干名。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