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暨
一致行动人变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为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
2、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英时代股份公司”)、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菁英时代水木5号基金、菁英时代水木7号基金、菁英时代北斗星1号基金、菁英时代水木6号基金、水木基金、菁英时代价值成长1号基金、菁英时代信芯致远私募基金、菁英时代厚德私募基金、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变动后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72,800股股份,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接到菁英时代股份公司通知,其一致行动人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持有的472,800股公司股份于2019年8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
上述转让完成后,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7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转让前后公司股东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构成如下: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853,582 | 2.13% | 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853,582 | 2.13% |
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3,810,330 | 2.11% | 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 3,810,330 | 2.11% |
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 | 472,800 | 0.26% | 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 | 472,800 | 0.26% |
菁英时代水木5号基金 | 472,800 | 0.26% | 菁英时代水木5号基金 | 472,800 | 0.26% |
菁英时代水木7号基金 | 543,212 | 0.30% | 菁英时代水木7号基金 | 543,212 | 0.30% |
菁英时代北斗星1号基金 | 480,037 | 0.27% | 菁英时代北斗星1号基金 | 480,037 | 0.27% |
菁英时代水木6号基金 | 345,075 | 0.19% | 菁英时代水木6号基金 | 345,075 | 0.19% |
水木基金 | 445,648 | 0.25% | 水木基金 | 445,648 | 0.25% |
菁英时代价值成长1号基金 | 1,349,819 | 0.75% | 菁英时代价值成长1号基金 | 1,349,819 | 0.75% |
菁英时代信芯致远私募基金 | 866,800 | 0.48% | 菁英时代信芯致远私募基金 | 866,800 | 0.48% |
菁英时代厚德私募基金 | 449,399 | 0.25% | 菁英时代厚德私募基金 | 449,399 | 0.25% |
合计 | 13,089,502 | 7.24% | 合计 | 13,089,502 | 7.2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菁英时代慧财1号基金、菁英时代久盈2号私募基金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