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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8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相关机构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以及2020年6月4日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相应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修订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二、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2020年5月1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670,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分配现金红利9,936,895.98元(含税)。2020年6月4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9.85元/股调整为13.2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4,090,908股(含本数)。

修订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9.85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2,670,023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认购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数量上限(股)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菁英投资2,518,8915,000.00
2菁阳合伙10,075,56620,000.00
3湖南菁智(菁英股权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10,075,56620,000.00
合计22,670,02345,000.00

注: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认购金额超过发行价格与取整后的认购数量之乘积的部分款项,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各股东认购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如调整后的股数有尾数,则作向下取整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则公司有权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发行方案自行进行调整,如调整方案涉及发行数量减少,则各认购对象应按照认购金额同比例调减。修订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9.85元/股调整为13.2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4,090,908股(含本数)。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调整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数量上限(股)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菁英投资3,787,8785,000.00
2菁阳合伙15,151,51520,000.00
3湖南菁智15,151,51520,000.00
合计34,090,90845,000.00

注: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结果保留至个位数并向下取整),认购金额超过发行价格与取整后的认购数量之乘积的部分款项,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各股东认购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如调整后的股数有尾数,则作向下取整处理。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相关文件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则公司有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发行方案自行进行调整,如调整方案涉及发行数量减少,则各认购对象应按照认购金额同比例调减。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事项系对符合发行条件重新论述,不涉及方案重大修改,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内,上述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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