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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延军先生、樊文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延军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3年7月在西安瑞联任技术员,2013年9月至今在蓝晓科技工作,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2020年获西安市高陵区“泾渭之星”称号。截至本公告日,李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股。李延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延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樊文岷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西安电力树脂厂任中试车间主任,2002年8月至今在蓝晓科技工作,先后任研发组长、系统工程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总监、系统工程总监。2012年获陕西省劳动模范。

截至本公告日,樊文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100股。樊文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樊文岷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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