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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9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延军先生、樊文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李延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提名樊文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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