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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债券代码:123027 债券简称:蓝晓转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正式商务协议签署尚具有不确定性,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战略协议的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签订了《西藏结则茶卡盐湖万吨级氢氧化锂委托加工合同》,根据项目情况,蓝晓科技可引入产业链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该项目。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西藏结则茶卡盐湖提锂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基于公司对西藏结则茶卡盐湖的开发,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参与西藏结则茶卡盐湖锂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金成注册资本:188,846.06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锂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相关的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2.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协议外,公司未与亿纬锂能签署其他战略协议。

3.履约能力分析

亿纬锂能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电源系统等核心业务,产品覆盖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储能,新能源汽车,特种行业等市场。亿纬锂能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亿纬锂能与蓝晓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的内容

(1)根据蓝晓科技与国能矿业签订的《西藏结则茶卡盐湖万吨级氢氧化锂委托加工合同》,国能矿业拥有丰富的盐湖卤水资源,包括西藏阿里地区结则茶卡和龙木错两个盐湖,结则茶卡和龙木错地表卤水的主要矿物成分为硼、锂、钠和钾。蓝晓科技将就上述合同在项目当地设立项目公司,承担上述合同的生产运

营管理主体责任。

(2)在蓝晓科技与国能矿业签订的上述合同的框架之下,亿纬锂能或亿纬锂能的指定出资人参与上述项目公司投资,与蓝晓科技在当地设立合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接上述合同中蓝晓科技的权利与义务。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管理及双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蓝晓科技将促使项目相关各方以具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向亿纬锂能及其指定方长期优先供应合格的锂盐。

(3)蓝晓科技、亿纬锂能双方承诺最大化利用自身优势,支持合资公司发展,使得合资公司技术领先、成本领先、经营管理优良,并打造成为锂盐加工领域的标杆企业。

(4)为加强合作基础,双方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分享合作渠道、项目业务、行业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各自指定牵头部门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合作事宜。

(5)双方适时积极参与其他西藏盐湖提锂开发项目。同时,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合作进行其它合适锂资源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2.协议的合作期限

本协议暂定合作期限15年。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西藏地区实施盐湖卤水提锂项目,和主流电池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技术端与产业端的深入合作开发新兴资源领域的创新模式,有利于公司在锂资源产业链的持续深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

履行该事项对公司对本年度及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公司与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2021年9月18日3000t/a碳酸锂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稳定产出碳酸锂,本项目应付款项已收到; 4000t/a碳酸锂项目已收到预付款,项目设计采购已经启动; 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正在进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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