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截至目前相关回复工作还在推进中,因核查事项尚未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至 2021年2月5日回复《关注函》并对外披露。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