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8日以通讯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其中监事何坤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和扣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5月在公司体系之外,通过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钢材贸易等形式实质构成资金占用情形,该情形导致前期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存在需更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哈尔滨中
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新后)》和《哈尔滨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1月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3号),公司对相关资金占用事项进行自查,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能够在认定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整改,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