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改,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首相) | (孙孝峰) | (李彩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