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核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2-5-2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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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冬兴) (姚 洋) (刘炳仕)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