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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芳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其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赖春临女士提名邹学嫚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张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本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职期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11月26日

附件:邹学嫚女士简历邹学嫚,女,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至今在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政事务工作。

截至目前为止,邹学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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