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7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累计买入(股) | 累计卖出(股) |
1 | 赖春临 | 2022-06-01 | 0 | 13,600,000 |
2 | 王龙辉 | 2022-06-15至2022-06-24 | 3,500 | 3,500 |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亦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形。其中,赖春临女士权益变动事宜已按照相关规定公告,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2.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1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累计买入(股) | 累计卖出(股) |
1 | 马寒琳 | 2022-01-10至2022-04-13 | 1,500 | 0 |
2 | 骆宇 | 2022-01-13至2022-06-14 | 16,800 | 0 |
3 | 师贞青 | 2022-02-11至2022-05-25 | 17,600 | 17,600 |
4 | 姜玫 | 2022-03-24至2022-06-16 | 1,500 | 1,500 |
5 | 刘伟 | 2022-01-21至2022-04-01 | 5,000 | 5,000 |
6 | 佘海冰 | 2022-02-07至2022-07-06 | 18,500 | 18,600 |
7 | 姜忠凯 | 2022-07-06 | 1,400 | 0 |
8 | 肖辉强 | 2022-06-28 | 74,500 | 0 |
9 | 冯骏 | 2022-06-28 | 2,055,600 | 0 |
10 | 杨汉琴 | 2022-06-28 | 1,711,500 | 0 |
11 | 万敏 | 2022-06-28 | 1,182,200 | 0 |
12 | 杨望田 | 2022-06-28 | 46,500 | 0 |
13 | 朱堃 | 2022-06-28 | 59,700 | 0 |
经核查,上述13名激励对象并未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其中,肖辉强、冯骏、杨汉琴、万敏、杨望田、朱堃的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武汉盛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交易过户过入的股份,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