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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或“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即20,228,383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即13,485,589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即6,742,794股。公司副总经理陆兵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拟减持不超过2,152,675股,占公司总股本0.3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2020年3月13日,王迎燕女士减持比例达总股本的1%,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023);2020年3月18日,王迎燕女士累计减持股数较减持计划额度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0-024);2019年3月20日,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再次达总股本的1%,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026)。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王迎燕女士、陆兵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迎燕女士、陆兵先生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迎燕大宗交易2020年3月13日9.596,750,0001.00%
2020年3月17日10.065,288,7000.78%
2020年3月18日10.59446,0000.07%
2020年3月20日9.581,000,0000.15%
集中竞价2020年3月20日10.6121,5000.00%
2020年3月26日9.943,500,0000.52%
2020年3月27日9.973,221,2800.48%
合计---20,227,4803.00%
陆兵集中竞价2020年3月25日9.911,478,7000.22%
2020年3月26日9.977,5000.00%
2020年3月27日9.95664,9750.10%
合计---2,151,1750.32%

注:陆兵先生于2020年3月25日卖出股份1,480,700股,减去因误操作买入的2,000股,实质减持股份1,478,700股。

王迎燕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买入股份及其资本公积转增。自2020年3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下降1.00%。陆兵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资本公积转增、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2、减持过程中因出现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

2020年3月25日,陆兵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误将“卖出”指令操作成“买入”,不慎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而构成短线交易,买入价格9.92元/股,成交金额19,840元。

经公司核查,陆兵先生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5%以上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以陆兵先生最近六个月内减持股份最高卖出价格10.05元/股作为参考,本次买入股票2,000股交易价格为9.92元/股,计算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260元,具体计算方式为:(10.05-9.92)×2,000=260元,该笔收益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陆兵先生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3、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王迎燕合计持有股份230,267,36434.15%210,039,88431.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66,8418.54%37,339,3615.54%
有限售条件股份172,700,52325.61%172,700,52325.61%
陆兵合计持有股份8,610,7001.28%6,459,5250.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52,6750.32%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6,458,0250.96%6,459,5250.96%

二、相关情况说明

1、王迎燕女士、陆兵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王迎燕女士、陆兵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王迎燕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兵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除陆兵先生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之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本次短线交易的类似事件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王迎燕女士、陆兵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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