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原聘任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发展迅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会计师及主要团队成员在审计时间的安排上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为保证审计质量,同时不影响公司审计工作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其主动请辞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现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少飞 赵 珊
周连碧 柴明良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