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钱林梅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钱林梅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以上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