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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6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1-102债券代码:111072 债券简称:18美尚01

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本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10日,凡在2021年9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息;2021年9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息。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9月13日支付本期债券10%的本金和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兑付本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8美尚01(111072.SZ)、18美尚专项债01(1880174.IB)

3、发行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

始至第7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0%、20%、20%、20%、30%。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7.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18年9月11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9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无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无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3、担保情况: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按照公司《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簿记建档发行结果》和《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20%。每10张“18美尚01”/“18美尚专项债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72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72】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72】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57.6】元。本期债券本金兑付完成后,债券面值由100元调整为9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本息兑付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9月10日。

2、除息日:2021年9月13日。

3、本息兑付日:2021年9月13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对象

本次兑付本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9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18年江苏省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PPP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持有人;截至2021年9月10日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期债券的全体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本息方法

1、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派发本息的方法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发本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发的本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发本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本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2、委托中债登公司进行本期债券派息的方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兑付兑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兑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B区3号楼联系人:王迎燕联系电话:0510-82702530传真:0510-82762145

2、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磊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333世纪大厦20楼层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1-50155262传真:021-68812989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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