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立信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 ]第ZC10304号),主要内容如下:
立信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备查文件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