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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设计:关于签署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1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概况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项目进入公示期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二、合同签署情况

2019年10月10日,公司与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署了《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项目签约合同价为):玖亿叁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元(小写金额:931,866,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柒仟零捌拾万元(70,800,000.00元),人防工程设计费用为叁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321,720.00元)。

三、项目发包人情况介绍

1、发包人: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世伟

注册资本: 158651.141132万元人民币

住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1号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2、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昆发改核[2018]32号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56万平方米【0#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9192平方米)、7#员工中心(含7A#、7B#、7C#、7D#、7E#、7F#)、8#访客中心、10#行政楼、11#图书馆、12#综合体育馆、13#社区中心、17B#体育场看台、17N#北门卫。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昆山杜克大道。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报建、各项验收等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备案。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相关设计。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19年8月13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件第4.2.2项约定为准;设计阶段工期为 75个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19年10月1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开工指令记载的日期为准;施工阶段工期为808个日历天。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21年12月31日,总工期为871个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版)》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发包人及其指定单位及LEED审查批准。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9-08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本项目群体工程须获得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绿色建筑要求:本项目的访客中心须满足LEED NC认证等级(铂金奖)级要求,行政楼、图书馆、学生社区中心须满足LEED NC认证等级(金奖)级要求,其余建筑须满足LEED NC认证等级(银奖)级要求。

同时,本项目的访客中心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设计三星级的等级要求,其余建筑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设计二星级的等级要求。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玖亿叁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元(小写金额:

931,866,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柒仟零捌拾万元(70,800,000.00元),人防工程设计费用为叁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321,720.00元)。

2、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承诺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保险的费用、合理利润、承担本工程所有风险所需的风险费、办理各项手续的政府行政及事业性的收费、税金及附加、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建设维护费等直至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一切费用。除根据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及汇率变化等任何因素作出调整。

3、付款

(1)合同价款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由发包人在中国境内支付给承包人。

(2)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的 5 %。

本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供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后,发包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的5%作为预付款。

(七)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每月末的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该月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9-081已完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报告,经监理人审核及发包人审批后支付。每月支付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格(扣除暂列金额)的70%。

(3)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结束后扣除合同价格的3%缺陷责任保修金后在两年内分两次等额付清,即工程审计结束后两年内按审定价分两次等额支付至【审定价减去合同价格的3%】。

(4)缺陷责任保修金为合同价格的3%,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本工程接收证书签发之日起满2年,按合同价格的1%在扣除发包人已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返还。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剩余缺陷责任保修金在扣除发包人已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付清。

(5)发包人每次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须开具并向发包人提供正式且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由于承包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包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并经发包人认证通过。

(6)以上价款均不计息。

(7)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其工程量,并确认工程质量、进度达到要求,否则发包人不予付款。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或施工过程中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管理的,可不予确认其工程量或延期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责令其返工、增加机械车辆设备满足进度、改正错误等。

(8)承包人对工程款的使用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9)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及签证部分待审计后支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认可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履行相关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2)发包人未能按相关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有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未能履行相关对其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2) 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工程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分包的,将工程分包给他人;

(4) 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十)争议和裁决

1、争议的解决程序

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9-081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顷。

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

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

(1) 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

(2) 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

根据上述第2款约定,停止实施的工程或部分工程,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

五、本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3186.60万元,占2018年营业总收入85.20%,该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带动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并为公司后续同类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预计对公司2019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资金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具有完全的履约能力。公司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交易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占用公司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收回工程款项的风险;本工程的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影响,造成完成工期不能按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昆山杜克大学二期EPC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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