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并于2021年5月11日刊登了《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90,814,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0484%。其中: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0,569,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代表股份24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周赛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提案
1、提案2、提案3的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提案5属于属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华亮先生、张斌先生、查金荣先生、袁金兴先生、蔡爽女士、戴雅萍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华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查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袁金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1.05 选举袁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1.06 选举蔡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1.07 选举戴雅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679%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丁洁民先生、杨忆风先生、范永明先生、梁芬莲女士(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杨忆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范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2.04 选举梁芬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苏鹏先生、赵宏康先生(按姓氏笔画排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帆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赵宏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0,576,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12%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46%;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5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8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7%;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46%;反对1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821%;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46%;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4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7%;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246%;反对1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聂梦龙律师、周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