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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云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庞云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9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19年度召开的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 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990044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于2019年1月1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43.0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于2019年5月2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于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7、于2019年10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8、于2019年11月2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现场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从多个层次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会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事后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对公司的管理决策、资本运作及战略提出想法。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0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独立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保荐机构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希望公司在2020年积极开展资本市场运作,助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庞云华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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