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顺新材”)特定股东长沙兴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创投资”)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3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4%)。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兴创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特定股东兴创投资计划于2020年11月11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74,359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收到兴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兴创投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兴创投资实际减持174,359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114%)。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兴创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0-12-02 | 21.339 | 87,018 | 0.05559% |
2020-12-16 | 20.943 | 87,266 | 0.05575% | ||
2020-12-18 | 20.290 | 75 | 0.00005% | ||
合计 | 21.140 | 174,359 | 0.111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兴创投资 | 174,359 | 0.1114% | 0 | 0 |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兴创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价格符合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2、兴创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兴创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兴创投资出具的《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