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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15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4人,分别为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黄勤;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分别为夏宽云、马石泓、庞云华。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高锋先生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因工作人员疏忽致子公司之间暂借款没有合并抵消,故对其进行更正。同时经公司研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0年9月30日收到的800万元补贴收入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对涉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董事会同意对原披露内容进行补充更正。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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