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
天健函〔2021〕2-10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或公司)转来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1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本说明中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苏州海顺 | 指 |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石家庄中汇 | 指 | 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
浙江海顺 | 指 | 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多凌药包 | 指 | 浙江多凌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一、根据申请文件,前次募投项目6000吨药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主要用于新建生产车间和仓库。截止2018年底,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前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效益。发行人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从期初1703.43万元减少至期末350.79万元,同比减少
79.41%,主要系苏州海顺车间及石家庄中汇综合车间转固所致。
请申请人结合生产线布局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报告期内苏州海顺相关在建工程的区别与联系,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在2018年至2020年的建设进度、实现
效益具体情况、核算依据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 结合生产线布局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报告期内苏州海顺相关在建工程的区别与联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18年期初 | 2018年期末 | 2019年期末 | 2020年期末 |
上海海顺办公楼 | 147,169.81 | 147,169.81 | 1,206,429.97 | 44,096,095.03 |
苏州海顺6号车间 | 42,181,182.35 | - | - | - |
苏州海顺8号车间 | - | 2,045,103.79 | - | - |
石家庄中汇一号楼 | - | 237,272.70 | 237,272.70 | - |
石家庄中汇二号楼 | - | 1,900,000.00 | 1,634,271.84 | - |
石家庄中汇三号楼 | - | 10,889,141.16 | - | - |
石家庄中汇其他构筑物 | - | 1,555,631.07 | 391,734.21 | - |
石家庄中汇待安装设备 | 53,168,606.14 | 260,000.00 | ||
浙江海顺南浔厂房一期 | - | - | 38,197.22 | 122,116,754.89 |
合 计 | 95,496,958.30 | 17,034,318.53 | 3,507,905.94 | 166,212,849.92 |
海顺新材子公司苏州海顺目前在使用的8个生产及仓储车间(其中无7#车间),具体功能情况如下:
车间编号 | 用途 |
1 | 生产车间 |
2 | 物料、机器仓储车间 |
3 | 辅料车间 |
4 | 原材料仓储、转运 |
5 | 生产车间 |
6 | 新车间(前次募投项目生产、仓储车间) |
7 | 空 |
8 | 辅料车间 |
2016年2月,海顺新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募集资金净额26,476.09万元,募集资金分别用于苏州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增资多凌药包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苏州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产能项目全部在苏州海顺6号车间建设实施,2018
年末苏州海顺6号车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效益,期初结余在建工程4,218.12万元在2018年内转固。2018年末苏州海顺在建工程204.51万元系8号车间,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无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与前次募投项目无直接关联性。
综上,公司在建工程从2019年期初1,703.43万元减少至2019年期末350.79万元,同比减少79.41%,主要系苏州海顺车间及石家庄中汇综合车间转固所致,苏州海顺2018年末在建工程中主要为8号车间的建设工程,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在2018年至2020年的建设进度
2018-2020年,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建设进度 | ||||
募集前承诺投资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 | 20,566.00 | 15,891.00 | 16,173.71 | 100.00% | - | - |
增资多凌用于多凌药包年产1,5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 | - | 2,853.48 | 2,939.34 |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910.99 | 7,732.51 | 7,732.51 | - | - | - |
合 计 | 26,476.99 | 26,476.99 | 26,845.56 |
由上表可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全部使用完毕,前次募投项目均已在2018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8年投产。
(三) 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具体情况及核算依据
1. 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苏州海顺年产6,00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原承诺效益为6,624.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 | 2,373.14 | 5,887.10 | 7,675.53 |
增资多凌用于年产15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 | - | 166.60 | 399.14 |
合 计 | 2,373.14 | 6,053.70 | 8,074.67 |
苏州海顺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 - | 88.86% | 115.86% |
合计效益完成情况 | - | 91.38% | 121.00% |
2. 募投项目效益计算过程和核算依据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效益核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苏州海顺6#车间 | 增资多凌药包项目 |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收入 | 39,168.59 | 30,359.95 | 15,292.53 | 4,069.37 | 2,676.68 |
成本 | 25,632.85 | 20,140.14 | 12,576.62 | 2,397.18 | 1,698.23 |
期间费用 | 4,443.26 | 3,368.19 | 309.86 | 1,110.01 | 747.09 |
资产减值损失 | 71.83 | 41.24 | 32.91 | 14.08 | 0.80 |
税金及附加 | 266.87 | 213.69 | - | 15.92 | 10.02 |
净利润 | 7,675.53 | 5,887.10 | 2,373.14 | 399.14 | 166.60 |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苏州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和增资多凌药包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子公司苏州海顺和多凌药包,上述2个项目分别由苏州海顺和多凌药包进行核算。公司根据各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及相应结转的成本,确定各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根据各募投项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的比重,对公司整体的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分摊,确定各募投项目对应的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综上,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是基于真实业务,核算依据充分合理。
2018-2020年苏州海顺募投项目实现收益分别为2,373.14万元、5,887.10万元和7,675.53万元,多凌药包募投项目的实现收益分别为0万元、166.60万元和399.14万元,其中,苏州海顺募投项目2019年和2020年实际完成效益分别占承诺效益的88.86%和115.86%,苏州海顺和多凌药包募投项目合计完成承诺效益的91.38%和121.00%。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明细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 查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投项目支出台账、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3) 获取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表,复核各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并获取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核算的资料进行复核。
2. 核查意见
(1)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并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19年和2020年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相关;
(2)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在2018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效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
二、请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出具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请会计师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同时,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更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最新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鉴证报告出具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21年3月12日,我所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111号),鉴证结论为“海顺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顺新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说明书更新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中补充更新如下:
“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原承诺效益为6,624.80万元,为了能够尽快使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以及拓宽公司产品及销售渠道,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由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多凌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增资多凌药包项目为原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000.00吨新型药用包装材料项目中的一部分,故将两项目承诺效益以及实现效益合并计算。2018-2020年苏州海顺募投项目实现收益分别为2,373.14万元、5,887.10万元和7,675.53万元,多凌药包募投项目实现收益分别为0万元、
166.60万元和399.14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苏州海顺募投项目实际完成效益分别占承诺效益的88.86%和115.86%,苏州海顺和多凌药包募投项目合计完成承诺效益的91.38%和121.00%。”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了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2) 获取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计算表,复核各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情况,并获取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核算的资料进行复核和验证。
2. 核查意见
(1)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2日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出具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 我所已于2021年3月12日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111号)。
(3)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中补充更新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