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7号)核准,公司向2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37,181,70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6.1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1,599,986.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252,83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347,156.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23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6,529,800股变更为193,711,505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6,529,800元变更为人民币193,711,505元。
2、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第8号》”)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名激励对象童小晖、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5.4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即公司注册资本从156,529,800元变更为193,531,505元。
二、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经营范围 |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儿童保护包装材料、高阻隔涂布材料、耐蒸煮复合材料、高阻隔复合材料、特种薄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 | 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儿童保护包装材料、高阻隔涂布材料、耐蒸煮复合材料、高阻隔复合材料、特种薄膜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 |
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条款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章程修订的一切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
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