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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5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7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6人,分别为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黄勤、夏宽云、庞云华,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为马石泓。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6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专项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8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步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5,399.0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99.02万元。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5,399.0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变动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林秀清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林武辉与林秀清系兄妹关系,因此林武辉及其配偶朱秀梅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例。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中该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按照有关规则执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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