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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optolink Technology Inc.,Ltd.(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1幢六楼)

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零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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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特别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99,312,843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1-1-3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179,887.9913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209,887.99165,000.00

1-1-4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4

释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8

一、基本情况 ...... 8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1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1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1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1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20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20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 2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2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23

八、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23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4

一、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24

二、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的备案、环评及土地情况 ...... 33

三、补充流动资金 ...... 35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36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7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37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3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1-1-5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 3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37

五、本次再融资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公司治理的影响 ...... 3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40

一、技术升级的风险 ...... 40

二、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 40

三、经营管理的风险 ...... 40

四、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 40

五、汇率变动的风险 ...... 41

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 4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41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41

九、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 42

十、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 42

十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 42

十二、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 42

十三、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 42

第七节 董事会声明与承诺 ...... 44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44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 44

第八节 其他事项 ...... 50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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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易盛、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光通信以光波为载波的通信方式
光模块是实现光通信系统中光信号和电信号转换的重要器件,主要由光纤接口、信号处理单元、电路接口三部分组成
点对点光模块运用于物理连接方式为单点对单点光网络的光模块
PON光模块运用于物理连接方式为单点对多点无源光网络(PON)的光模块
5G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也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数据宽带采用光纤作为传输介质的宽带网络,根据应用范围可涵盖骨干传输网、城域网、接入网等
电信通讯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通讯方式
云计算一种通过Internet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资源的计算模式
数据中心通过集群应用、网格技术或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功能,将网络中大量各种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通过应用软件集合起来协同工作,共同对外提供数据存储和业务访问功能的一个系统
智能电网以物理电网为基础(中国的智能电网是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为基础),将现代先进的传感测量技术、通讯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控制技术与物理电网高度集成而形成的新型电网
Fttx光纤接入,主要用于接入网络光纤化,范围从区域电信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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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局端设备到用户终端设备,局端设备为光线路终端OLT、用户端设备为光网络单元ONU或光网络终端ONT。根据光纤到用户的距离来分类,可分成光纤到交换箱(Fiber To The Cabinet;FTTCab)、光纤到路边(Fiber To The Curb;FTTC)、光纤到大楼(Fiber To The Building;FTTB)及光纤到户(Fiber To The Home;FTTH)等4种服务形态
安防监控安防监控系统。该系统应用光纤、同轴电缆或微波在其闭合的环路内传输视频信号,并从摄像到图像显示和记录构成独立完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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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optolink Technology Inc.,Ltd.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1幢六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
证券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易盛
股票代码3005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4300237M
注册资本331,042,81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光荣
上市时间2016年3月3日
电话028-67087999
传真028-67087979
互联网网址www.eoptolink.com
电子信箱ir@eoptolink.com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零部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零部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自营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1,781,12727.72%
境内自然人77,696,11223.47%
境外自然人14,085,0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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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261,68372.28%
境内自然人110,360,59633.34%
境外自然人13,923,6254.21%
国有法人1,562,0300.47%
境内非国有法人1,254,7200.38%
境外法人4,055,6391.23%
基金、理财产品等108,105,07332.66%
合 计331,042,81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高光荣36,150,82510.92%境内自然人
2胡学民30,032,4289.07%境内自然人
3黄晓雷25,795,0007.79%境内自然人
4Jeffrey Chih Lo18,038,4205.45%境外自然人
5韩玉兰11,907,0003.60%境内自然人
6Sokolov Roman9,450,0002.85%境外自然人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22,4601.70%基金、理财产品等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690,7121.42%基金、理财产品等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472,6871.35%基金、理财产品等
10刘冠军4,060,0001.23%境内自然人
合 计150,219,532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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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7月20日,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6,150,825股、30,032,428股、25,795,000股和11,9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9.07%、7.79%和3.60%,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合计持有公司31.3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高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5月,中专学历,毕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年至1998年任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1998年至2001年任成都光通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成都光盛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至2008年任成都光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董事。

胡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12月,大专学历,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电子学专业。1989年至2002年任成都无线电一厂技术员;2002年至2003年任成都光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现任北京深蓝启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西藏月王药诊生态藏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月王藏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青藏高原微生物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黄晓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9月,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测试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8年任成都前锋电子仪器厂工程部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创立成都市慧达电子信息技术研究所,任法定代表人;2001年至2002年任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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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2002年至2003年于成都光玉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测试工作;2005年至2007年任成都英思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7年至2008年任成都光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新易盛有限技术总监、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董事。

韩玉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41年9月,本科学历,毕业于空军导弹学院雷达技术专业。1999年已退休。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在《电子信息产业行业分类目录》中属于通信传输设备制造行业类中的光通信设备行业。在细分行业中,公司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为光模块行业,是光通信行业的子行业。

(二)行业主要特点

1、技术密集型特征

光模块行业技术更新升级较快,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对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具有较高的要求,先进的核心技术在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

2、周期性特征

光模块产品作为非终端消费品,周期性易受上下游产业的影响。光模块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结构件行业和PCB行业等,下游产业主要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运营商,应用领域涵盖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等行业。整体上来说,光模块行业的上下游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尽管上下游行业发展周期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均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

3、区域性特征

随着国家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内各项应用和业务的基础网络载体,光通信亦被纳入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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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目前国内光通信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武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三角等地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4、季节性特征

光模块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光器件行业、集成电路芯片行业、结构件行业和PCB行业等,下游产业主要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通信运营商。整体上来说,光模块行业的上下游均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因此光模块行业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三)行业竞争情况

光模块企业在光通信行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不断进行并购重组,垂直整合产业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主要有Finisar Corporation、Broadcom Limited和Source Photonics等知名企业,这些企业主要专注于高速率光模块的研发及生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光通信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光模块厂商研发能力、生产工艺的提高,结合产品的成本优势,国内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国外通信设备制造商也增加了对国内光模块产品的采购力度。与此同时,国外通信设备制造商为了降低成本,近年来也逐步把生产和研发基地向中国大陆转移,带动了中国大陆光模块市场的需求,各大光模块厂商也将部分制造基地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国内光模块市场是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国内比较有实力的企业主要有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等。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光通信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光模块企业的研发生产能力将得到很大提高,逐步参与国际竞争。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在光模块领域的科研开发和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产品型号超过3,000多种,满足行业内各种技术参数指标,并能广泛运用于多种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光通信领域研发实力强、产品类型丰富、产品质量稳定的专业光模块供应商。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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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通信领域传输和接入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点对点光模块和PON光模块,不同型号光模块产品已超过3,000种,广泛应用于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等行业,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围绕主业实施垂直整合,实现光器件芯片制造、光器件芯片封装、光器件封装和光模块制造环节的全覆盖,力争抓住未来5G及数据中心市场良好的发展机会,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经销商合作,实现公司产品升级转型,成为光通信模块、组件和子系统的核心供应商。

自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 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点对点光模块81,881.2497.96%110,068.4694.87%63,384.8183.57%67,118.4776.64%
其中:4.25G以上72,202.0186.38%88,501.1576.28%44,863.0059.15%47,118.7953.81%
4.25G以下9,679.2311.58%21,567.3018.59%18,521.8124.42%19,999.6822.84%
PON光模块1,529.881.83%4,308.713.71%8,514.1311.23%15,532.0917.74%
组件175.210.21%1,644.941.42%3,947.375.20%4,922.035.62%
合 计83,586.34100.00%116,022.11100.00%75,846.31100.00%87,572.5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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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研发,组织产品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光模块制造商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预测信息,提前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各种原材料。受行业特点决定,光模块企业主要采用按订单生产的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类光模块产品获取合理利润,即采购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结构件、PCB等原材料,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各类点对点光模块和PON光模块,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市场情况和原材料采购周期制订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目录或临时供应商中选择供应商订货,签订采购合同。

目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共有两种,直接采购和委托加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光器件(CHIP、TO-CAN、BOSA、ROSA、TOSA)、集成电路芯片、结构件和PCB。

(1)光器件:光器件主要包括CHIP、TO-CAN、BOSA、ROSA、TOSA,光器件的采购方式为:①直接采购ROSA、TOSA;②采购TO-CAN或领用自行加工的TO-CAN(采购CHIP后加工而成)后自行加工成BOSA、ROSA、TOSA。

(2)集成电路芯片:公司集成电路芯片全部为直接采购。

(3)结构件:公司结构件全部为直接采购。

(4)PCB:公司采购PCB的方式为采购PCB裸板(由公司提供电路原理图设计方案和PCB板设计方案)后委托专业贴片厂家加工成PCB成品。

3、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主要实行“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利用OA自动化办公软件及ERP生产管理平台对订单进行管控,通过该系统,所有订单能在销售部、商务部、研发部、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快速流转,所有物料均定量发放生产,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浪费,从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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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分为通信设备制造商和经销商。公司对境内客户的销售主要为向通信设备制造商直接销售。公司对境外客户的销售包括向通信设备制造商直接销售和向经销商销售,其中向经销商的销售全部采用买断式销售。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全球通信产业的升级和融合,公司将紧紧抓住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和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契机,聚集优势资源持续对光模块行业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着力打造核心技术能力,实现光器件芯片制造、光器件芯片封装、光器件封装和光模块制造环节的全覆盖,为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等应用领域提供重要的产品和技术支撑,做强做大光通信产业,促进我国信息化、工业化社会的发展。

成都不仅是我国重要的通信技术研发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同时,成都具有突出的科技人才优势、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人居环境,是全国重要的交通和通信枢纽,十分适宜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公司将利用这些优势,坚持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充分整合上下游资源,努力发展成为代表行业一流水平、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快速成长和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未来三年的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一)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继续保持产品线的丰富性和产品的领先性,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促使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二)加强高端产品的研发。公司凭借在高速数模混合电路设计、光模块软件和光模块测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长期技术积累,为100G、400G高速率光模块及5G系列光模块产品的研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住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和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契机,加强与主流通信设备制造商合作,成为光通信模块、组件和子系统的核心供应商。

(四)实施垂直整合战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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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的创新精神和协作精神,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将公司的成长与员工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保持公司可持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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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支持政策带动我国光通信行业快速发展

从“十二五”期间提出的宽带中国战略,到“十三五”期间提出的网络强国战略,光通信行业的产业政策持续升级,政策效果日益显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加强可见光通信技术的研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明确指出要加强可见光通信领域重大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增强新供给创造能力,抢占产业技术发展主动权和制高点。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光通信行业的市场快速发展,光模块作为光通信传输系统的核心部件,其市场容量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增长。

2、5G通信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光模块产品的市场需求

全球通信产业已经进入新的大融合、大变革和大转型的发展时期。5G作为一项全球性的通信技术标准,已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我国高度重视5G技术的发展,在网络强国、制造强国、信息化发展战略等规划中均对5G的发展做出明确的部署,5G已成为国家战略制高点。《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全面突破5G技术,突破“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强调要积极开展5G技术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202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5G带动的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将分别达到6.3万亿和10.6万亿。在直接产出方面,按照2020年5G正式商用算起,预计当年将带动4,840亿元直接产出,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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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3.3万亿、6.3万亿,十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在间接产出方面,2020年、2025年和2030年,5G将分别带动1.2万亿、6.3万亿和10.6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5G通信将进一步推动光通信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亦将迎来新一轮市场机遇。

3、数据中心的建设逐渐成为推动光模块产品需求的主力军

随着金融、电信、信息化平台、电子商务、社交等领域数据集中化、虚拟化趋势的形成,云计算和大数据流量高速增长,数据中心的需求和建设不断升级,已成为支撑用户日常业务运作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核心。根据思科Global Cloudindex 2016-2021的报告预测,到2021年全球数据中心流量将从2016年的6.8ZB增长到20.6ZB,增长三倍,复合增长率为25%,超大数据中心将从全球2016年的338个增加到628个,复合增长率为13.19%。数据中心是云计算发展的重要基础,光模块是实现数据中心内部光网络互联的关键设备。近年来,随着端口数和密度的提升,光模块在数据中心网络中的成本占比也在逐渐上升。未来,随着数据中心需求和建设的不断增长,数据中心将逐渐成为光模块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

当前,数据中心内部互联主要采用25G/100G技术,未来即将向下一代网络技术演进,即采用100G/400G互联。全球互联网巨头和数据中心运营商都在持续推进数据中心宽带向400G升级。因此,400G光模块将最先在数据中心得到规模应用。未来,随着5G规模建设的展开以及各类应用的落地,400G光模块也将在5G回传及核心网上得到应用。

4、公司良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基础

公司自创建以来便深耕于光通信行业领域。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及时掌握国内外光模块产业的发展动向,密切关注光通信行业的技术进步。目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市场方面,公司能够通过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品质优化等多种措施,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业务解决方案,客户遍及欧洲、亚洲、北美等区域,涉及数据宽带、电信通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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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心、智能电网等行业领域。众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客户区域的全球化分布和客户行业的多元化布局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的保障。综上,公司良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以5G技术为导向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持续夯实公司发展根基5G通信产业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应运而生。未来随着5G技术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与其相关的应用业务领域必将迎来技术革新,公司与其相配套的光模块产品的市场需求亦将迎来高速增长。由于光模块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和产品升级速度较快,为紧紧抓住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公司需要快速提升研发创新能力,聚集优势资源持续对光模块行业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着力打造核心技术能力,以稳固公司持续发展的根基,快速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未来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5G商用化为国家级战略,而光模块行业为5G配套设备制造行业的重要一环。未来,随着我国5G商用化进程的加速,通信基础设施和终端电子设备的建设投资和更新换代将迎来新的高潮。此外,当前全国网络数据流量在高清视频、直播、网络游戏等新需求推动下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数据流量的迅速增长带动数据中心数量的不断上升,进而增加对高速率光模块的需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随5G通信产业和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3、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将在研发投入、业务布局、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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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99,312,843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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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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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179,887.9913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209,887.991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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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0年7月20日,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6,150,825股、30,032,428股、25,795,000股和11,9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9.07%、7.79%和3.60%,合计持有公司31.3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99,312,843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30,355,653股,假设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持股数量不变,则合计持有公司24.14%的股份,仍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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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依托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为进一步提高在光通信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179,887.9913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209,887.991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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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行业朝利好方向发展。在国家政策方面,国家不断颁布促进光通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将“宽带中国”战略、“互联网+”战略升级为国家战略,并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在运营商投入方面,三大运营商一直持续加大光纤网络的建设,尤其是5G时代加速到来,“5G商用,承载先行”,也促使运营商光通信设备集采量增加。光通信产业作为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等领域的重要支撑产业,已成为实现国家规划相关重点领域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光模块是光通信传输系统的核心部件,随着光通信行业和各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光模块产品集成化、智能化的进一步提高,光模块产品在通信网络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处于光通信行业产业链上游的光模块生产制造商将迎来新一轮市场机遇。

2、5G通信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光模块产品的市场需求

全球通信产业已经进入新的大融合、大变革和大转型的发展时期。5G作为一项全球性的通信技术标准,已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我国高度重视5G技术的发展,在网络强国、制造强国、信息化发展战略等规划中均对5G的发展做出明确的部署,5G已成为国家战略制高点。《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全面突破5G技术,突破“未来网络”核心技术和体系架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强调要积极开展5G技术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202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经济社会影响白皮书》预测,到2030年5G带动的直接产出和间接产出将分别达到6.3万亿和10.6万亿。在直接产出方面,按照2020年5G正式商用算起,预计当年将带动4,840亿元直接产出,2025年、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3.3万亿、6.3万亿,十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在间接产出方面,2020年、2025年和2030年,5G将分别带动1.2万亿、6.3万亿和10.6万亿,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5G通信将进一步推动光通信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亦将迎来新一轮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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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中心的建设逐渐成为推动光模块产品需求的主力军

随着金融、电信、信息化平台、电子商务、社交等领域数据集中化、虚拟化趋势的形成,云计算和大数据流量高速增长,数据中心的需求和建设不断升级,已成为支撑用户日常业务运作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核心。根据思科Global Cloudindex 2016-2021的报告预测,到2021年全球数据中心流量将从2016年的6.8ZB增长到20.6ZB,增长三倍,复合增长率为25%,超大数据中心将从全球2016年的338个增加到628个,复合增长率为13.19%。数据中心是云计算发展的重要基础,光模块是实现数据中心内部光网络互联的关键设备。近年来,随着端口数和密度的提升,光模块在数据中心网络中的成本占比也在逐渐上升。未来,随着数据中心需求和建设的不断增长,数据中心将逐渐成为光模块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

当前,数据中心内部互联主要采用25G/100G技术,未来即将向下一代网络技术演进,即采用100G/400G互联。全球互联网巨头和数据中心运营商都在持续推进数据中心宽带向400G升级。因此,400G光模块将最先在数据中心得到规模应用。未来,随着5G规模建设的展开以及各类应用的落地,400G光模块也将在5G回传及核心网上得到应用。

4、成都已成为中国光通信产业的西部新星和产业转移的承接重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光通信技术在国际间的交流力度逐渐加强,全球IT产业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规模转移。成都以其完善的基础设施、优惠的政策措施、低廉的投资运营成本、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优质的服务,已成为中国光通信产业的西部新星和产业转移的承接重镇。目前,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IBM、Alcatel、Siemens、GE、Cisco、Ericsson、SAP、Accenture等众多企业均已落户成都。

2010年10月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发布“未来10年全球快速增长城市”中,成都以其快速的发展、发达的交通等优势名列第一;2011年7月世界著名经济杂志《财富》将成都纳入“全球最佳新兴商务城市”。在通信设备领域,全球前五大设备制造商华为、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和中兴通讯均在成都设立了研究院所;在通信芯片领域,Freescale、富士通、联发科、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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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均已落户成都;在移动终端领域,富士康、联想、TCL等巨头均在成都设立了制造中心。国内外众多光通信企业充分利用成都完善的基础设施、优惠的政策措施、丰富的人力资源等优势,逐渐在成都建立起光通信研发基地。此外,随着我国对西部经济发展的政策倾斜,以及其低廉的原材料、人力成本等因素,我国光通信产业的研发、制造等将向西部转移,形成“向西辐射”的趋势。成都已成为中国光通信产业的西部新星和产业转移的承接重镇,并逐渐成为光通信研发和制造业的全球基地。

5、扩大公司在光通信行业内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光通信模块是光通信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无线互连应用、城域网应用、数据中心、互联网大数据存储、云计算等领域。为推动公司光通信模块产品的升级和整体研发水平的提升、巩固公司在光通信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以及满足下游客户对现有产品提出的新要求,公司拟实施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用以生产性能更高且适应未来大容量、高速率、长距离传输需要的光通信模块产品。本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各类高速率光模块的生产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对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光模块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和产品升级速度较快,面对目前光通信系统向高速大容量、智能化升级的契机以及数据中心大规模建设和5G通信产业技术不断发展的趋势,公司聚集优势资源持续对光模块行业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着力打造核心技术能力,以稳固公司持续发展的根基,快速实现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创造先导优势,争取市场机会。同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将会大幅度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点对点光模块和PON光模块,广泛应用于数据宽带、电信通讯、Fttx、数据中心、安防监控和智能电网等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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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延伸扩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主营业务做大做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需要。

(四)项目实施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目前,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尚处于规划设计阶段,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度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建设期(月)
-3691215182124(试)运营期
1项目规划设计
2土建施工
3净化厂房安装、调试
4工艺设备安装调试
5竣工,试生产
6产能达到75%
7产能达到100%
序号名称合计计算期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1建设投资161,005.99103,757.9857,248.01---
2铺底流动资金18,882.00--9,619.205,306.103,956.70
项目投资总额179,887.99103,757.9857,248.019,619.205,306.103,9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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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先期投入的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在履行法定程序后进行置换。

(五)项目实施能力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是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

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紧跟光通信行业最新技术和市场需求,研发高端系列产品、延伸产品系列,实现光模块产品的技术升级。本项目能够有效地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拓展公司现有业务的经营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并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与延伸,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2、公司具有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及时掌握国内外光模块产业的发展动向,密切关注光通信行业的技术进步。通过不断加强研发投入,逐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公司主动实施差异化战略,积极响应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公司不断提高光模块产品的性能和稳定性,凭借在高速模数混合电路设计和光模块测试方面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多项专利。公司紧跟技术发展和市场的前沿,积极开展对高速及超高速光传输模块的关键技术研究,不断加强项目储备。

公司以精益管理为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的长期准则,从生产组织、部门协调、物流管理等方面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发货周期,以最快的响应速度为不同客户提供所需产品。公司通过多年实践积累,自主开发了客户数据库管理系统,能够快速高效地完成订单的方案评审,进行原材料备货,组织生产;自动化生产调试系统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保证产品可靠性、一致性和高效性,产品的可追溯性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在光模块领域的科研开发和设计生产一体化能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光通信领域研发实力强、产品类型丰富、产品质量稳定的专业光模块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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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和完善的营销网络

公司自创建以来便深耕于光通信行业领域,能够通过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品质优化等多种措施,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业务解决方案,积累了大量的中高端客户资源,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客户遍及欧洲、亚洲、北美等区域,涉及数据宽带、电信通讯、数据中心、智能电网等行业领域。众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客户区域的全球化分布和客户行业的多元化布局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稳定的客户基础和完善的营销网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七)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八)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公司产能规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系公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公司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4.87%,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为5G相关光模块、100G光模块和400G光模块,全部为点对点光模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的产能规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产能2,739,0095,142,5204,847,5355,136,501
产量2,742,9764,490,7853,993,6533,632,266
销量2,789,2814,784,7733,839,9843,555,133
产能利用率%100.1487.3382.3970.71
产销率%101.69106.5596.15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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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点对点光模块产品产能变化的主要原因系受产品结构的影响,具体原因系公司生产线具有灵活的柔性,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决定了公司需要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来调整生产线,以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导致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产能相应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0.71%、82.39%、

87.33%和100.14%,产销率分别为97.88%、96.15%、106.55%和101.69%。公司点对点光模块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高。

2、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自创建以来便深耕于光通信行业领域,能够通过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品质优化等多种措施,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业务解决方案,积累了大量的中高端客户资源,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客户遍及欧洲、亚洲、北美等区域,涉及数据宽带、电信通讯、数据中心、智能电网等行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与主要客户长期保持良好合作的情形下,不断开拓新增客户进行合作,客户对公司的服务及产品质量认可度较高,产销率接近100%,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更是超过100.00%,为公司的业绩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公司众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客户区域的全球化分布和客户行业的多元化布局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的保障。截至2020年7月10日,公司在手订单合计约10.69亿元,其中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的在手订单约9.21亿元,在手订单充足,为公司未来募投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障。

3、市场空间情况

5G基站的规模部署将同步带动光模块产品的需求。随着5G标准的不断成熟,全球各大运营商仍不断加大对5G网络建设的投入,截至2020年5月,全球共384家运营商正在投资5G网络建设。据咨询公司Heavy Reading预测,全球移动运营商5G资本支出将从2018年的6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23年的879亿美元。在中国市场方面,据华尔街投行Jefferies预测,中国5G建设预计7年内总支出金额将达到1,800亿美元,远高于2013年~2020年的4G投资金额1,17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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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的新建与升级将拉动光模块产品的需求。随着网络速度的提升,对流量日益增长的需求使得网络变革呈现多样性的发展方向。2019年上半年度,仅谷歌、微软、亚马逊和阿里巴巴几家云服务提供商的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就已达到172亿美元,占总数据中心资本支出390亿美元的44%。据市场调研公司Omdia预测,2019年~2023年,为满足用户需求,全球数据中心资本支出将以

9.8%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从820亿美元上升至1,250亿美元。

据LightCounting预测,未来五年内全球光模块市场年增长率约为16.47%,至2025年该市场销售收入将超过130亿美元。近年来中国光模块市场发展迅速,占全球市场份额逐年提高,LightCounting研究表明,2020年全球光模块市场中国供应商将占据主导地位。

未来,随着全球范围内5G基站的规模部署和数据中心的新建与升级,全球市场对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高速率光模块的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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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公司紧紧抓住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和数据中心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聚集优势资源持续对5G相关光模块、100G光模块和400G光模块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本次募投项目紧紧抓住行业市场热点,生产5G相关光模块、100G光模块和400G光模块产品。目前公司相关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生产技术已经成熟,并逐步实现量产和销售,2019年度相关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已超过40%,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障。综上所述,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高,在手订单充足,市场前景广阔,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的备案、环评及土地情况

(一)项目备案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已确认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填报的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完成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0122-39-03-424886】FGWB-0040号。

(二)项目环评情况

2020年5月13日,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取得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0]26号)。

(三)项目选址情况

1、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1)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园,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3.85亩。

本次募投项目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22-39-03-424886】FGWB-0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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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0]26号),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出具《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咨[2020]1号),根据该文件,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四川新易盛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0日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为四川新易盛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经营环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让项目用地。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书面说明: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的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之内,符合《成都市双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相关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政策和当地城市规划。

(2)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书面说明:四川新易盛在依规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后,不存在用地障碍。如四川新易盛在依规取得项目用地时存在困难,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将协调四川新易盛依规取得其他工业用地用于项目建设。据此,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较小。

2、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目前募投项目正在按正常流程办理,募投项目对地块及生产厂房无特殊要求,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目标土地使用权无法取得,发行人亦可考察实施地点周围地块,届时发行人将尽快选取附近其他可用地块。

此外,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书面说明:如四川新易盛在依规取得项目用地时存在困难,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将协调四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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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盛依规取得其他工业用地用于项目建设。

三、补充流动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8.18%。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市场融资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来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7,736.54万元、75,995.03万元、116,487.37万元和83,655.16万元,整体呈增长的态势。未来,随着公司技术实力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日益增加,现有的流动资金在维持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后,难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压力,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保驾护航,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的风险、经营管理的风险、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未来若公司所处行业出现重大市场不利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当市场环境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促进作用时,保持一定水平的流动资金能够帮助公司抢占市场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失去良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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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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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没有业务及资产的重大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业务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长期来看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财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将增加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的普通股股票。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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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是否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本次再融资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公司治理的影响

1、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比例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比
高光荣36,150,82510.92%
胡学民30,032,4289.07%
黄晓雷25,795,0007.79%
韩玉兰11,907,0003.60%
合计103,885,25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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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66.90元/股)的80%进行测算,本次发行30,829,596股即满足本次募集资金的需求。高光荣、胡学民、黄晓雷和韩玉兰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则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新增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股)持股数量(股)占比
高光荣36,150,82510.92%-36,150,8259.99%
胡学民30,032,4289.07%-30,032,4288.30%
黄晓雷25,795,0007.79%-25,795,0007.13%
韩玉兰11,907,0003.60%-11,907,0003.29%
小计103,885,25331.38%-103,885,25328.71%
Jeffrey Chih Lo18,038,4205.45%18,038,4204.98%
其他股东209,119,13763.17%-209,119,13757.79%
新增股东--30,829,59630,829,5968.52%
合 计331,042,810100.00%30,829,596361,872,40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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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技术升级的风险

光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持续延伸,对光通信设备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光模块作为光通信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新功能、新方案的提出,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对光模块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艺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不能及时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导致研发产品无法市场化,公司产品将存在被替代风险。

二、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模块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速度快,需要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引进优秀人才,加强技术储备。未来,如果公司研发投入不足,研发管理体系不完善,核心技术泄露,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出现大面积流失,将会大幅度削弱公司的竞争力。

三、经营管理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及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也运转良好,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经营决策、运作实施、人力资源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将有所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落后于业务发展的速度和监管要求,将可能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四、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有所加剧,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给产业、经济运行均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场都不可避免地受此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目前公司向美国销售规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形势、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到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开展,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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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外汇汇兑业务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汇率的持续波动造成公司外汇汇兑损益的波动幅度较大,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境外业务的不断增加,如果汇率波动频率或幅度进一步加大,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高光荣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高光荣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下降、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可能面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经过长期市场调研以及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决定的,但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发生变化,或现有潜在客户开拓未达到预期等,将影响新增产能消化,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及折旧摊销费用将大幅增加,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可较好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较大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缓冲期,净利润在短期内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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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十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并影响到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重大突发事件、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也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因此,在投资公司股票时,投资者应结合上述各类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十二、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在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及时有效地组织防疫工作,确保各项生产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目前,尽管国内新冠疫情情况好转,但海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新冠疫情情况较为严重,新冠疫情的结束时间和影响范围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海外新冠疫情进一步升级,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海外销售、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未来公司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风险

自2019年以来,受国内外5G基站的规模部署和数据中心建设的影响,国内外客户对与5G和数据中心相关的高速率光模块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导致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同比大幅度增加。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政策调整使得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增速放缓,通信运营商投资计划削减,或者公司自身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规模,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增速放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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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另外,光通信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和产品升级速度较快,如果公司研发及生产不能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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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董事会声明与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上限计算,为99,312,843股;本次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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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总额亦按照上限计算,为165,000.00万元。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31,042,81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85.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86.89万元。假设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 与2019年度持平;② 比2019年度增长10%;

③ 比2019年度下降10%。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2019年末 /2019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331,042,810331,042,810430,355,653
本次发行数量(股)99,312,84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1,650,00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假设情形1: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856,556.51212,856,556.51212,856,55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2,868,856.82202,868,856.82202,868,856.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64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6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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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1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1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215.1011.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114.3911.13
假设情形2: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856,556.51234,142,212.16234,142,21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2,868,856.82223,155,742.50223,155,74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71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71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7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67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216.4912.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115.7112.18
假设情形3: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2,856,556.51191,570,900.86191,570,90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2,868,856.82182,581,971.14182,581,971.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58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58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55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55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213.691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4113.0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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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1、加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有效提高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行职责,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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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人承诺接受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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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措施。”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措施。”

1-1-50

第八节 其他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1-1-51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高光荣黄晓雷胡学民
Jeffrey Chih Lo邵怀宗杨川平
廖 建
全体监事签名:
宛 明袁 吟魏 玮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晓雷戴学敏陈 巍
王 诚邱友志

1-1-52

1-1-5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高光荣胡学民
黄晓雷韩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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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洪杰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捷 黄艳婕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5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陈照星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56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臧 欣薛玉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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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陈延柏卢志清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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