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秀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秀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出具审核报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