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