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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间接持股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300504 证券简称:天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间接持股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国衡弘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国伟、赵洪全、朱永、唐兴刚、吴静秋、冯建琼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天邑股份”)股东成都国衡弘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国衡弘邑”)持有天邑股份15,390,000股股份,占天邑股份总股本的5.76%,为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27%),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公司股东成都欣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欣邑投资”)持有公司6,061,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王国伟、赵洪全,监事唐兴刚、吴静秋、冯建琼通过欣邑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41%,上述人员计划通过欣邑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60%),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公司股东成都天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天盛投资”)持有公司5,548,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股本的2.07%,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朱永通过天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19%,计划通过天盛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505%),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近日接到国衡弘邑、王国伟先生、赵洪全先生,唐兴刚先生、吴静秋女士、冯建琼女士、朱永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国衡弘邑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国衡弘邑15,390,0005.76%

(二)通过欣邑投资间接持股董事及副总经理、监事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间接持股人姓名间接持股数量(股)职务
1欣邑投资6,061,5002.27%王国伟405,000董事及副总经理
2赵洪全405,000
3唐兴刚135,000监事
4吴静秋54,000
5冯建琼135,000
合计6,061,5002.27%1,134,000

(三)通过天盛投资间接持股董事及副总经理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间接持股人姓名间接持股数量(股)职务
1天盛投资5,548,5002.07%朱永540,000董事及副总经理
合计5,548,5002.07%54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 国衡弘邑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天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27%。

4、减持期间: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 通过欣邑投资间接持股董事及副总经理、监事

1、间接持股人:董事及副总经理王国伟、赵洪全,监事唐兴刚、吴静秋、冯建琼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通过欣邑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8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0%,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间接持股人姓名间接持股数量(股)本次拟减持数量上限(股)本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欣邑投资王国伟405,000101,2500.0379%
2赵洪全405,000101,2500.0379%
3唐兴刚135,00033,7500.0126%
4吴静秋54,00013,5000.0050%
5冯建琼135,00033,7500.0126%
小计1,134,000283,5000.1060%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上市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 通过天盛投资间接持股董事及副总经理

1、间接持股人:董事及副总经理朱永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通过天盛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05%,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间接持股人姓名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本次拟减持数量上限(股)占总股本比例
1天盛投资朱永540,000135,0000.0505%
合计540,000135,0000.0505%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上市公司发布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国衡弘邑

1、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机构在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50%,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机构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100%;本机构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期限本机构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机构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机构或发行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机构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二)欣邑投资、天盛投资及通过欣邑投资、天盛投资间接持股董监高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欣邑投资、天盛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国伟、朱永、赵洪全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唐兴刚、吴静秋、冯建琼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欣邑投资、天盛投资承诺:

本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本机构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本机构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机构或发行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机构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三)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国衡弘邑、欣邑投资、天盛投资及上述间接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上述机构及人员将根据各自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机构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国衡弘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董事及副总经理王国伟、赵洪全、朱永;监事唐兴刚、冯建琼、吴静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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