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1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收到刘甍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刘甍先生于2019年7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0.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进展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股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甍 | 大宗交易 | 2019-07-23 | 20.5 | 1,000,000 | 0.99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刘甍 | 合计持股 | 41,373,164 | 41.16 | 40,373,164 | 40.1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343,291 | 10.29 | 9,343,291 | 9.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029,873 | 30.87 | 31,029,873 | 30.87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以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