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川金诺股票代码:300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大厦A座10楼股份变动性质: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减持
签署日期:2020 年 09月 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公司承诺本报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一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甍 |
本报告书 | 指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川金诺、上市公司 | 指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刘甍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5106251970******** |
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大厦A座10楼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 情况和股东实际需求增加或减少持有川金诺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持有川金诺41,373,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32%。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仍持有川金诺股份 49,14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60%。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人在2019年11月12日权益变动达到5.19%,在2020年9月30日权益变动累计达到6.72%。
股东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类型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信息披露人变动后所持有股份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刘甍 | 2016.3.15 | 比例不变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 - | 41,373,164 | 44.32% |
刘甍 | 2019.2.27 | 被动稀释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 - | 41,373,164 | 41.16% |
刘甍 | 2019.7.23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1,000,000 | 40,373,164 | 40.16% |
刘甍 | 2019.9.24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247,000 | 40,126,164 | 39.91% |
刘甍 | 2019.9.25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269,200 | 39,856,964 | 39.54% |
刘甍 | 2019.11.12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516,195 | 39,340,769 | 39.13% |
刘甍 | 2020.4.16 | 比例不变 |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 | 11,802,231 | 51,143,000 | 39.13% |
刘甍 | 2020.7.15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1,200,000 | 49,943,000 | 38.21% |
刘甍 | 2020.7.17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600,000 | 49,343,000 | 37.75% |
刘甍 | 2020.7.20 | 比例减少 | 大宗交易减持 | -200,000 | 49,143,000 | 37.60% |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达到5%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刘甍 | 合计持有 | 41,373,164 | 44.32% | 49,143,000 | 37.60% | |
无限售条件 | 0 | 0 | 10,785,750 | 8.25% | ||
有限售条件 | 41,373,164 | 44.32% | 38,357,250 | 29.35%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第四节之“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之“1、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
签署日期:2020年9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放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川金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云南省昆明市 | ||
股票简称 | 川金诺 | 股票代码 | 30050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甍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_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_41,373,164股 持股比例:_44.32% | ||||
权益变动达到5%后持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_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_49,143,000 股 变动数量:4,032,395股 变动比例:6.72%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_2020 年 9月 30 日 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导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排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_( 如 是,请 注 明 具 体 情 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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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甍
日期: 2020年 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