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
比例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金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0号”文注册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36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8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诺转债”,债券代码“123069”。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金诺转债”于2021年4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金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于2021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
结合“金诺转债”转股情况,及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金诺转债转股,由134,294,189.00股增加至138,136,2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4824.3万股,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35.92%
下降至34.92%,持股比例减少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甍 | ||||||
住所 | 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大厦A座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8日 | ||||||
股票简称 | 川金诺 | 股票代码 | 30050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2021年7月14日-2021年9月8日) | -- | 被动稀释1% | |||||
合 计 | 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824.3 | 35.92 | 4824.3 | 34.9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8.575 | 8.47 | 1138.575 | 8.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85.725 | 27.45 | 3685.725 | 26.68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刘甍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9月9日